(原标题: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计划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持有的中晟新材料科技(宜兴)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聘请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评估,评估报告编号为中水致远评报字[2024]第020517号。董事会确认,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采用的资产基础法与评估目的相符,评估定价公允,评估过程遵循了相关法规和行业规范,评估结论反映了标的资产的实际状况,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上述内容由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8日说明并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