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发布书面审核意见,确认公司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发行资格与条件。调整后的发行方案、预案及论证分析报告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定价公平公允,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无损中小股东权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表明,投资项目符合政策规定与公司发展需求,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且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已分析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并提出填补措施,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管作出承诺,符合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法规要求。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发行方案需经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公告日期为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