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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凌股份: 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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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于2024年7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此次作废涉及76名激励对象,共计1,245,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原因是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第三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即以2020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的增长率分别需达到188%和139%。根据审计报告,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1.50亿元,净利润为1.01亿元,未能满足归属条件。公司依据相关法规和激励计划规定,决定作废这部分股票,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表示同意,认为此举符合规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也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作废事项合规。此外,公司还调整了回购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2.55元/股调整至2.35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74元/股调整至2.54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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