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爱建集团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经2024年5月20日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决定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人民币(含税)。总股本为1,621,922,452股,扣除回购股份25,969,474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总数为1,595,952,978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2元人民币(含税),总计派发31,919,059.56元。
差异化分红方案中,现金红利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0197元。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197元。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0日,除权(息)日与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4年7月11日。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将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将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工商界爱国建设特种基金会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对于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内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对于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18元。
对于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0.018元。若股东认为其股息红利收入需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可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0.018元。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02元。
咨询详情可联系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46号董监事会办公室,电话021-64396600,传真021-6469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