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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能科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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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能科技”或“公司”)出具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指出,金能科技的可转债发行已获得内部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于2019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回售条款,若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则可转债持有人有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鉴于金能科技股票自2024年5月23日至7月4日的收盘价满足上述条件,金能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债券持有人可行使回售权。此外,意见书强调,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履行回售公告和回售结果公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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