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更新至2024年6月,涵盖总则、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内容。其中,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由董事会拟定并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过程中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职责需经董事会批准。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解聘或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需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通知和公告可通过专人、传真、信函、电话、邮件、公告等方式发出,公告方式视为所有相关人员收到通知。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需遵循特定程序,包括通知债权人、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等。股东大会的召开、提案与通知、表决和决议等环节有详细规定,包括股东登记、会议主持、记录保存、表决方式、决议类型等。此外,章程还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通知与公告、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章节的具体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