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了2023年度的权益分派方案,该方案已获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2023年末总股本226,800,000股为基础,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总计派发45,360,000元现金红利,不涉及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变,且遵循分配总额不变原则,实施时间距股东大会通过不超过两个月。
权益分派将在2024年7月11日进行股权登记,7月12日为除权除息日。分红对象为截至7月11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将通过托管证券公司于7月12日直接划入账户,其中深圳市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和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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