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旨在紧密配合公司战略定位,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升管理团队积极性和公司经营效益。制度覆盖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于公司规模和绩效,考虑个人职责和目标完成情况。
对于外部董事,提供每年15万元人民币的固定津贴(税前),并报销参加公司会议的合理费用。内部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管的薪酬和绩效考核按岗位标准执行,可随外部经营环境变化调整,需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批准。公司按规定为相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年度开始前,内部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管需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作为年度薪酬考核依据。若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安全事故或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公司损失,将扣减或取消相应薪酬和奖金,并依公司规定处理。
该制度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于2024年7月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