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发布核查意见,确认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管理办法》第八条所列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满足《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监事会同意将2024年7月3日作为首次授予日,以32.00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授予总计408万股的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