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为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供法律服务,指派叶才勇律师和李正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7月3日下午2:45在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62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由副董事长许军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共有14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代表股份238,484,77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5.8735%。中小股东出席情况为12人,代表股份10,288,63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791%。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的议案》等。此外,还选举产生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以及第十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对于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回避表决。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