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强化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确保年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所有人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差错、年报其他信息的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重大差异等。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涉及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利润等项目的差错金额占比及绝对金额,以及盈亏性质的改变等。公司对重大差错将启动调查程序,由内审部门收集资料、调查原因、认定责任并提出处罚意见,最终由董事会审议决定。此外,制度还明确了对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包括会计政策变更、重大诉讼、担保、重大合同等事项的披露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的重大差异也纳入了责任追究范围。对于重大差错,公司将依据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批评、警告、调岗、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并将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制度还规定了从重或加重惩处的情形,包括主观故意、干扰调查、多次犯错等。最后,制度强调了对年报编制过程中中介机构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以及对相关责任人处罚前的陈述和申辩权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