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细则明确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会议规则等内容。委员会由三名委员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管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的提案需经董事会审议,董事薪酬计划还需股东会批准。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决策所需资料,组织会议并执行决议。会议规则规定了会议的召开方式、出席要求、表决程序及保密义务。此外,细则还规定了保存会议记录的期限和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据。该细则自2024年7月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