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制度强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避免误导投资者。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证券部为日常职能机构。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平等、主动、诚实守信的目的,规定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沟通内容涵盖公司战略、经营、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等。制度还详细规定了投资者关系活动的组织、职责、接待和推广工作流程,包括活动记录、档案管理、信息披露备查登记、特定对象接待要求等。此外,制度要求公司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包括互动易平台、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现金分红方案审议前的沟通等,确保信息透明度和公平性。制度还强调了对非正式公告方式传达信息的审查,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以及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最后,制度指出公司应关注互动易收集的信息和媒体报道,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对内部协调机制、培训和专业机构的协助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