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375,简称:鹏翎股份)宣布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该方案已在2024年5月16日的年度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具体方案为:基于公司总股本755,378,818股,向所有股东每10股派发0.35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总计派发26,438,258.63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红股配送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方案实施日期未超过股东大会通过后的两个月。分红方案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方案一致,且在公告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动。
分红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 每10股派发0.35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 -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及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基金扣税后每10股派0.315元; -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股票转让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红利税,内地投资者按差别化税率征收。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2日。分红对象为截至2024年7月1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分红款项将于2024年7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咨询信息: -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工业区葛万公路1703号 - 联系人:刘洪悦 - 咨询电话:022-63267888 - 传真:022-63267817
备查文件包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权益分派时间安排的确认文件以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公告日期为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