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了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已在2024年5月15日的年度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公司决定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67,502,660股为基础,向所有股东每10股派发1.7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总计派发现金红利164,475,452.20元。本次分配不涉及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红派息的具体日期定于2024年7月10日为股权登记日,次日即7月11日为除权除息日。分红派息的对象是截至2024年7月1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公司股东。
分红派息将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理执行,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将在2024年7月11日通过各自托管的证券公司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对于不同类型的股东,分红后的税款处理有所不同。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发1.53元(已扣税)。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将在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持有上述股份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若在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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