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了2023年度的权益分派方案,具体为每10股派发现金1.33元(含税),不涉及送红股或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定于2024年7月10日,而除权除息日则为次日,即7月11日。分红对象为截至2024年7月10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将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7月11日直接划入股东的资金账户。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和弘毅弘量(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若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公司将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资者如有疑问,可联系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办公地址,咨询联系人为赵鑫,电话是010-86017079,传真为010-85617029。此公告基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