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2024年7月2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在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举行,由董事长刘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的股东和代理人共20名,代表股份总数为348,036,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427%。
所有董事和监事均出席了会议,其中部分董事和监事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与。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出席了此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2.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的杨波和陈培玉律师见证了此次股东大会,确认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