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了2023年年度分红派息的实施情况。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在2024年4月25日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5月23日的年度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决定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进行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股本在方案实施前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金额。
分红派息的具体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91,165,288股为基础,每10股派发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对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对于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对于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红利税,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0日。分红派息对象为截至2024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此外,公司还提及了分红派息实施后对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影响,表示将根据相关规定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如有疑问,可联系公司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