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候选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其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至少5年的法律、经济、财务或管理等相关领域经验,并已获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候选人确认符合多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公务员法》、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中纪委和中组部通知、教育和反腐意见、银保监会和证监会规定等。候选人声明自身独立,未在公司或其关联方任职,未持有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未在特定股东单位任职,未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有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公司提供特定服务,且过去一年内未曾有前述情形。候选人无不良记录,包括未受证监会或司法机关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等。候选人未曾因连续缺席董事会会议而被提议解职,目前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3家,且在四创电子的连续任职未超过6年。候选人已通过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候选人根据上交所指引核实了任职资格,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影响,若任职后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将主动辞职。声明日期为2024年6月20日。声明人信息未在文本中给出。此声明内容重复了5次,可能是多名候选人均作出了相同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