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候选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其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声明具备担任独立董事所需的知识和经验,包括上市公司运作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度,且至少有5年相关领域工作经验,并已获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多项法律法规要求,包括《公司法》、《公务员法》、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中纪委和中组部关于中管干部和党政领导干部兼职的规定、高校反腐意见、央行关于商业银行独立董事的规定、证监会关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高管的规定、银保监会关于金融机构高管的规定等。
候选人声明具备独立性,不涉及与公司及其关联方的任职、持股、业务往来、服务提供等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候选人无不良记录,包括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等。
候选人未曾因连续缺席董事会会议而被提议解职,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3家,且在四创电子的连续任职未超过6年。候选人已通过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且符合上交所的任职资格要求。
候选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上交所规则,接受监管,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影响。若任职后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情况,将按规定辞职。声明日期为2024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