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了2023年度的权益分派实施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 分配方案已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决定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9日,除权(息)日与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4年7月10日。
- 实施差异化分红,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400,00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调整为1,130,649,451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26,129,890.20元(含税)。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其中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1992元/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将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将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振中电子集团、北京商贸企业服务公司的现金红利将由公司直接派发。
- 对于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根据持股期限不同,股息红利所得将按不同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股息红利将按10%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0.18元/股。
- 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持有的股份,股息红利也将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0.18元/股。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需自行缴纳红利所得税,实际派发0.20元/股。
- 若有疑问,可联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为010-65125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