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为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7月1日在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金鼎大厦37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徐恭藻主持。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1,235,9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2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1,079,1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038%,其中包含8位中小投资者。总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为2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2,315,0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259%。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包括回购目的、股份种类、回购方式、用途、数量、占总股本比例、资金总额、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回购后处理安排、防范债权人利益受损措施以及股东大会授权等10个子议案,所有子议案均获得超过三分之二的赞成票通过。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