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议案。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至7月1日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信息、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在公司的职务等资料,确认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罚、不具备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管资格等情形。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激励的人员,但不包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及特定股东及其亲属。监事会认为,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作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