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修订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包括两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工作。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用、财务负责人任免、会计政策变更等。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时召开。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所有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有保密义务。该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