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宣布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A股现金红利为0.031元(含税)。该方案已在2024年5月17日的年度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分红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分红实施日期为2024年7月10日,同日为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总额基于公司总股本662,572,861股计算,共计派发20,539,758.70元。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将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清算系统派发给登记在册的股东。无锡星盛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江苏华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则由公司直接发放。
对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相关政策,持股超一年的股息红利免征个税,持股一年内的暂不扣税,待股票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算税额。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派发0.0279元。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沪股通)同样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派发0.0279元。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每股派发税前0.031元。
若对权益分派有疑问,可联系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电话为0510-8062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