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布202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详情。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以2023年权益分派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本总额从1,241,069,418股减少至1,195,895,387股,原因是公司回购股份并注销,减少了注册资本。分红派息将于2024年7月9日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8日。分红派息对象为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现金红利将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并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特定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包括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李秀林、郭淑芹、陈永丰和杨凯。如有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的现金红利不足,公司将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咨询可联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