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明地产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其中期票据已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注册金额为43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两年内。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担任联席主承销商。公司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中期票据,发行前需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公司将遵循相关规定进行发行管理,并在发行后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渠道公布发行结果。此外,光明地产将遵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规则,包括簿记建档发行工作规程、信息披露规则等,确保资金用途符合法律法规,并承诺在存续期内若变更资金用途将提前披露。公司还将严格遵守产业政策,合法经营,保护投资人权益,配合主承销商的存续期管理工作,遇到重大问题时及时向交易商协会报告。光明地产将按要求推进中期票据相关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