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光明地产: 律师意见内容摘要

来源:公告原文 2024-06-28 03:43:1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律师意见)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会议通知。股东大会于6月27日13:30在上海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A座五楼会议中心举行,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关于核定2024年度房地产项目权益土地储备投资额度的提案》在内的全部6项非累积投票提案,所有提案均得到了符合法定数量股东的支持。其中,提案3为特别决议,需经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提案为普通决议。中小投资者对各项提案的表决结果也进行了详细报告,显示了高度的同意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光明地产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