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就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合法合规。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通知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会议实际召开情况与通知相符,网络投票平台按规定提供。出席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代表53,930,550股,占总股份53.9305%,会议由董事长钮法清主持。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标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以及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议案,所有表决均符合法定程序,结果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