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复星医药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制度要点包括:
- 募集资金定义: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用于特定用途。
- 超募资金管理:超出计划募集金额的资金需同样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专户存储与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需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商业银行专户中,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资金使用与监督:公司必须按承诺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定期报告使用情况,接受董事、监事、高管及保荐机构的监督。
- 募投项目变更与监督: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由保荐机构、监事会同意。项目进展与异常需及时披露。
- 闲置资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可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且使用需经董事会审议。
- 补充流动资金规定: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符合特定条件,如不得影响原募投项目,单次补充时间不超过12个月。
- 超募资金使用:超募资金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贷款,但每年使用总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的30%,且有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的承诺。
-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过严格程序,包括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外部机构同意。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公司需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
此制度体现了对募集资金从存储、使用、变更到监督全过程的严格管理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