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迪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为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地点在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9号蓝星大厦会议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包括《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及《续聘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内的多个议案。金杜律师确认了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的合法性,并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