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之法律意见书)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2020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2年,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后,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继续维持其他风险警示状态。
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康美药业2020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影响已消除,表现为2022年和2023年的内部控制审计均获得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通过一系列努力,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破产重整、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盈利能力,以及采取法律措施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积极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具体措施包括:公司已成功完成重整程序,控股股东变更,公司治理结构得到优化;公司2023年度实现扭亏为盈,盈利能力显著改善;针对过往的法律责任,公司已对相关责任主体提起诉讼追偿损失;并且,公司积极应对渤海信托案件,采取法律措施减轻其负面影响。
综上,康美药业认为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符合向上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