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通过现金收购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可成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志怀、陈雷、姚繁狄所持有的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31.161%的股权。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确认此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第十三条定义的重组上市情形,因交易前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均保持不变,即广州维美投资有限公司仍为控股股东,傅和亮和Jindi Wu仍为实际控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