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度要点包括:
募集资金定义: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的、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超出计划募集金额的部分称为超募资金。
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仅能用于公司公布的募投项目,董事会需充分论证项目可行性,确保与发行文件承诺相符,不得随意更改投向,并公开透明地披露使用情况。
专户存储:募集资金须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不得混用,且原则上账户数量不超过募投项目数量。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资金使用原则:使用应遵循周密计划、规范运作、公开透明原则,防止被关联人占用或挪用,确保真实性和公允性。
募投项目管理:项目出现市场环境变化、搁置超期、投入不足等情况时,需重新论证并公告。项目变更、延期或出现异常需按规定程序处理。
超募资金使用:超募资金可投资于在建或新项目,也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经过相应审议程序。
监督与信息披露: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鉴证。独立董事、保荐人也负有监督责任,需定期出具核查报告。
制度详细规定了募集资金从存储、使用、变更到监督的全过程管理要求,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管理和合规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