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为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大会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召集。会议通知提前于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券报》发布,包含会议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等信息。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出席大会的股东代表股份125,861,320股,占总表决权股份的47.30%,其中中小投资者代表130,000股,占比0.09%。会议由董事长梁尚磊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法定代表人、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100%赞成票通过。
法律意见书结论指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