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并在深圳市福田区举行,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会议主要审议并通过了两个议案:《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相关事项的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02人,代表股份380,469,409股,占公司总表决权股份的33.0207%。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