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洪城转债”的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其"洪城转债"虽已自2024年5月31日至6月21日触发赎回条款,但公司董事会决定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洪城转债"。此决定有效期至2025年6月21日,在此期间即使触发赎回条款,公司也不执行提前赎回。从2025年6月22日起,若再次触发赎回条款,董事会将重新评估是否行使提前赎回权利。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相关期间内持有的"洪城转债"数量未变,且公司未收到主要股东未来6个月减持计划的通知。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并留意后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