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计划进行差异化分红,每股现金红利为0.16元(含税)。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4年5月22日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登记日定为2024年6月27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4年6月28日。
分红对象为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不包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差异化分红考虑了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基数,即265,076,581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42,412,252.96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红股,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31.68%。
公告还详细说明了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的计算方法,以及不同类型的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QFII、沪股通投资者等)所适用的税收政策和扣税说明。其中,针对个人持股期限的不同,实行差异化的个人所得税政策;QFII股东的红利公司将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沪股通投资者的红利也将由公司代扣10%的所得税。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需自行申报缴纳所得税。
此外,部分特定股东的现金红利将由公司直接发放,而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红利则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将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暂时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