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原实际控制人子女继承股份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专项法律意见书,指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许刚先生于2024年5月20日逝世,其生前持有的公司26.25%股份因未留遗嘱而由其配偶王霞女士、女儿许冉女士及未成年儿子许某某共同继承。其中,许冉女士继承5亿股,许某某继承1.265亿股。王霞女士作为许某某的法定监护人,将其子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许冉女士行使,直至许某某成年。本次权益变动后,许冉女士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该变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各权益人无《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禁止收购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