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专项说明)
监管工作函针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涉及非标意见、原董监高被调查、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进行了问询。主要内容包括:
1. **关于非标意见**:年报保留意见涉及辉正(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注射液(里葆多)市场推广服务协议的解除,辉正计提赔付款7408万元及终止无形资产确认。双方最终协商一致,辉正需赔付违约金7500万元。
2. **关于原董监高被调查**:公司原董事、总裁李琰涉嫌多项经济犯罪,年审会计师实施了多项审计程序,但由于无法获取充分证据,未能就该事项发表无保留意见。
3.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公司对门冬胰岛素无形资产技术全额计提减值8631.11万元,以及新增固定资产和开发支出的减值准备。公司解释了相关资产的减值测试过程和依据,强调遵循了会计准则。
公告还详细说明了各项事件的背景、进展、公司应对措施及审计师的核查情况,包括门冬胰岛素的销售推广情况、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原高管调查的审计程序受限原因,以及军海药业破产清算对海正药业财务影响的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