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公告涉及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其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回复中详细说明了关于里葆多市场推广服务协议的多个方面,包括历年销售金额、数量、推广费用计提与结算情况,与复旦张江的具体合作模式,以及收到复旦张江解除通知函后的沟通洽谈时间和内容。公告还涉及公司对里葆多销售推广收入确认方式、推广权无形资产确认与终止确认的依据,赔付款金额的测算过程,以及终止合作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此外,公告还涵盖了海正南通公司的持续亏损原因分析、应对措施及风险提示,以及其他应收款中对军海药业资金拆借款的处理和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最后,公告提到了关于原高管被调查事项的自查结果,包括资金管理、对外担保、印章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及内部控制的全面自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