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孙公司辉正(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复旦张江签署的《市场推广服务协议》终止事项。该协议原定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复旦张江自2023年12月31日起解除协议。双方同意签署终止协议,辉正将停止里葆多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推广权。协议约定复旦张江需向辉正支付的款项与辉正应支付的补偿款和违约金差额共计74,843,292.44元,预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此外,授权公司董事长处理终止协议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