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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佰集团: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原实际控制人子女继承股份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专项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公告原文 2024-06-21 01: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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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原实际控制人子女继承股份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专项法律意见书,指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许刚先生于2024年5月20日逝世,其持有的公司626,515,96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26.25%)由其配偶王霞女士、女儿许冉女士及未成年儿子许某某共同继承。其中,许冉女士继承5亿股,许某某继承126,515,969股。王霞女士作为许某某的法定监护人,将其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许冉女士行使,直至许某某成年。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后,许冉女士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该变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不会导致与公司间的同业竞争,对公司规范运作无不利影响。此外,权益人需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股份转让及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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