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士的股份管理。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交易所规则,明确了股份买卖申报、可转让数量计算、禁止买卖情形及信息披露要求。其中,强调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股票前需遵守的流程,包括事先通知董事会秘书、关注信息进展、以及在买卖后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变动情况。同时,制度详细列出了不得减持股份的特定情形,比如公司年报、季报公告前后,以及掌握内幕信息期间,并规定了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期间、公开谴责未满规定时间等情况下不得买卖股票。此外,还规定了因离婚导致股份变动、融券卖出限制、以及违反《证券法》短线交易收益归属公司等特别情况的处理办法。最后,制度明确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定义,并指出制度条款若与未来法律变动冲突时的适用原则,以及制度的生效与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