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受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金杜律师事务所基于对中国法律的审查,确认了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的合法性。律师事务所在出具法律意见时,审阅了包括公司章程、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公告、股东大会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并对公司提供的材料进行了核查验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了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