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6月))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摘要如下:
- 股东大会的职权包括批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并规定某些职权不得通过授权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行使。
-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条件如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或总资产一定比例,为高资产负债率对象担保,单笔担保额度超限,以及对关联方担保等。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特定情况下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亏损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一、股东请求等。
- 股东大会通知、召集、召开程序明确,包括通知时间、内容要求、网络投票安排及变更限制等。
- 股东大会提案内容需符合章程规定,股东有权提出临时提案,提案处理规则详尽。
- 股东大会表决采取记名方式,计票、监票过程严谨,结果公开,股东可查验网络投票结果。
-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要求,包括出席情况、表决结果及决议详细内容,并对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的情况做特别提示。
- 董事任职资格、忠实义务及选举、更换规则严格规定,确保董事合法、公正履行职责。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遵循特定程序,保护股东利益,经股东大会特定多数通过。
- 内部审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及解聘流程明确,强调审计独立性和透明度。
- 公司通知与公告方式多样,确保信息有效传达,包括专人送达、邮件、公告等,并规定公告视为送达的效力。
-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的具体规则,涉及债权人通知、债务承继及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