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华联(SKP)百货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华联股份认缴490万元,占49%;北京SKP认缴510万元,占51%。合资公司的目标是利用双方资源,探索商业模式,增强购物中心市场竞争力。此次合作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北京SKP为华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与华联股份存在关联关系。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利用股东优势,推动购物中心客流和销售增长。此外,双方将遵循法律规定,合规经营,并设立相应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及管理层任命等。本次投资以自有资金进行,对华联股份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影响不大,且无特别风险或导致同业竞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