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已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该计划包括了多个阶段的审议和决策过程。2022年11月30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相关议案。同年12月1日,公司公布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并未收到任何异议。12月15日,公司监事会确认了激励对象的合法资格。12月20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确定了首次授予日及授予价格。之后,公司还完成了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并在2023年9月20日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整个过程中,公司遵循了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了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然而,在2024年,因部分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及公司2023年度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决定回购注销3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2万股。回购依据是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资格变化及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的相关条款。回购价格根据不同的回购原因有所差异,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此回购注销事宜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审议,并对外进行了公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