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3月25日消息:据上海证券报报道,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于2005年3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因山东金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洲集团”)上次向威海市商业银行申请的为期一年、金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授信贷款未获批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为该授信贷款提供担保的决议作废的议案;为金洲集团在工商银行乳山市支行申请的为期一年、金额为人民币肆仟万元的流动资金授信贷款一事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公司向交通银行济南纬二路支行申请授信贷款人民币陆仟万元整、期限一年,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