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1月6日消息: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公司与敖汉旗人民政府于2004年12月31日签订了关于内蒙古金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重组及撰山子金矿资产出售的意向性的捆绑式重组协议。公司将控股内蒙古金陶股份有限公司52%的股权,公司将参与撰山子金矿的破产资产公开拍卖。2005年1月1日后,敖汉旗人民政府可以将撰山子金矿委托乙方管理。公司于2005年1月向敖汉旗人民政府预付人民币2700万元,用于办理撰山子金矿的职工身份安置、破产重组等费用。敖汉旗人民政府财政局以其所持有的内蒙古金陶股份有限公司40%股权做为公司预付款质押,并在内蒙古工商管理局办理质押登记手续。